金融科技周报 · 2026 年第 42 周 · 10.12 — 10.18
金融科技观察
国内监管本周密集出手:四家期交所同步就违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剑指程序化交易,央行也就银行间债券发行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禁止返费、代持代投等行为。保险资管方面,监管部门下发通知整治“长险短做”,叫停银保渠道“快返型”产品。海外方面,香港金管局发布人工智能采用框架,港交所敲定2028年下半年实施T+1结算。
香港金管局发布ART框架,推动银行业负责任采用人工智能
香港金管局10月15日公布ART框架,从问责、韧性与信任三方面支持银行业负责任地采用人工智能。框架下的举措包括发布《负责任采用人工智能监管指引》、与香港数码港及香港大学合作建设AI训练数据共享平台,并通过GenA.I. Sandbox++进一步测试代理式AI应用,还将就代理式AI治理的拟议监管框架发布讨论文件,探讨意图锚定问责、重要AI代理登记册及有效干预机制。
保险资管
监管部门下发通知整治“长险短做” 叫停银保渠道“快返型”产品
监管部门已下发《关于开展“快返型”产品排查整改的通知》,针对部分公司在银保渠道开发的交费期间3年、保险期间6年的普通型、分红型两全保险等“快返型”产品,要求人身险法人机构排查整改,严格落实“报行合一”。
行业综合
本版导读国内监管在交易、发行、销售环节同步收紧规则,香港则从人工智能治理与结算周期两端推进市场基础建设,海外机构关注人工智能采用与稳定币研究。
港交所敲定港股T+1结算时间表 2028年下半年实施
港交所10月16日晚间刊发缩短结算周期咨询总结,表示将视市场准备情况及监管机构批准,于2028年下半年实施T+1结算,目前港股现货市场采用T+2。T+1适用于二级市场所有交易所交易、股票期权行使及指定分配后的股票实物交收、ETP一级市场交易及相关交收安排,不适用于现货一级交易,也不覆盖通过陆股通买卖的内地证券。
四家期交所同步就违规处理办法征求意见 剑指程序化交易
10月12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含上期能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同时发布公告,就修订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10月19日。
央行就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管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10月16日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发行管理规则》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规则明确禁止返费干扰定价、事先承诺发行价格、串通或合谋操纵价格、虚假投标、蓄意大量申报并撤销、代持代投等行为,并要求承销机构不得以明显低于行业公允水平报价、不得低价包销或变相包销。
澳大利亚数据中心IPO连环折戟,Firmus撤回440亿澳元上市计划
由英伟达和黑石联合支持的澳大利亚数据中心运营商Firmus上周五宣布撤回上市计划,其寻求估值达440亿澳元(约305亿美元),为三个月前融资估值的两倍;数日后AirTrunk也以市场条件为由取消在新加坡上市REIT载体的计划。
央行发布2026年前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6年前三季度金融统计数据,9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468.17万亿元,同比增长7.1%;前三季度社融增量累计27.46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2.63万亿元。
上海证监局对上海宝聿资产管理及刘伟文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上海证监局对上海宝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伟文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原因是该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挪用私募基金财产的情形,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依据该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公司及刘伟文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改正违规行为、返还基金财产、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并向上海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中国证监会召开资本市场和金融形势专家座谈会
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10月10日在北京召开座谈会,与部分上市公司负责人、证券基金机构专家就当前资本市场和金融形势听取意见建议。与会专家建议持续加强稳市机制建设、拓宽中长期资金来源、推动有条件上市公司加大分红回购力度、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强化交易监管并研究储备更多增量政策工具。
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人工智能负责任采用最终报告
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人工智能负责任采用稳健做法》最终报告,该报告在2026年6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基础上吸收了公众反馈。报告提出12项稳健做法,帮助金融机构采用人工智能。
国际清算银行研究:稳定币与银行存款是否互为替代品
国际清算银行工作论文利用2019年1月至2025年6月的美国周度数据,检验稳定币与银行存款是否互为替代品,发现存款利率上升预示稳定币增长放缓,二者存在部分替代关系。
FSB就监管与监督现代化高级原则公开征求意见
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监管与监督现代化原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八项高级原则,供FSB成员辖区的金融主管部门应用。FSB同时发布了《G20实施监测评估:2026年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