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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监管措施·· 3 小时前AI 评分34

浙江证监局对恒达股份及潘志东、应慧珠、陆远出具警示函

关于对浙江恒达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AI 导读

浙江证监局对浙江恒达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潘志东、应慧珠、陆远分别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潘志东、副总经理应慧珠2024年3月至2026年8月以备用金、临时借款等形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024年累计发生额53万元、2025年102.89万元、2026年1-8月95万元,截至2026年8月已归还完毕,公司迟至2026年9月才披露。

来源:证监会监管措施 · csr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