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2026〕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翁宇轩内幕交易被罚没81.26万元
中国证监会作出〔2026〕43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翁宇轩在2024年10月9日形成、2025年2月22日公开的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2025年2月13日至19日控制多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关公司股票,盈利312,555.81元。证监会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312,555.81元,并处500,000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作出〔2026〕43号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翁宇轩在2024年10月9日形成、2025年2月22日公开的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联络接触,2025年2月13日至19日控制多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关公司股票,盈利312,555.81元。证监会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312,555.81元,并处500,000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对元道通信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综合两项对元道通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38,836,800元罚款。2019年至2021年元道通信通过虚构工作量确认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65,902,640.59元、160,688,291.80元、263,632,076.14元,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66,218,396.33元。
推荐理由:处罚决定书完整披露了虚增收入的认定口径、责任人员划分和申辩复核过程,可对照理解欺诈发行与年报虚假记载的量罚尺度。
中国证监会作出〔2026〕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广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处以20万元罚款。陈广华使用本人实名认证、粉丝超103万人的自媒体账号,于2026年2月3日发布含有税率调整内容的信息,经查为虚假信息,其未核实真实性即传播,扰乱证券市场,且无违法所得。证监会认定其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构成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行为;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
推荐理由:处罚决定书披露了自媒体传播虚假税率信息被认定扰乱证券市场的认定路径与20万元罚款幅度,可供理解此类行为的监管边界。
中国证监会作出〔2026〕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卢润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2026年2月2日,卢润凯通过某APP生成一篇含有税率调整内容的文章,并于当日用本人某APP账号全文发布,经查该信息为虚假信息;其在未核实真实性的情况下发布,导致虚假信息在互联网平台广泛传播,扰乱证券市场,且没有违法所得。
中国证监会作出〔2026〕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证券从业人员马星瑞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处以30万元罚款。2025年12月16日,马星瑞在微信群内浏览到涉及税率调整的相关信息后原文转发至其他微信群,经查该信息为虚假信息;证监会认定其未履行必要注意义务、未核实真实性即传播,导致虚假信息在互联网平台广泛传播,扰乱证券市场,且无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