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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证监局对新疆创新私募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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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综述

新疆证监局对新疆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合伙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新疆证监局称,经查该公司存在四项违规: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办公地址及从业人员信息、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资料、未对存续期满基金办理延期或清算。 该公司须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新疆证监局将视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公司如不服,可在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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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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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1. 证监会监管措施
    新疆证监局对新疆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合伙企业出具警示函

    新疆证监局对新疆创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合伙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经查,该公司存在未及时更新管理人办公地址及从业人员信息、未按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信息披露资料、未对存续期满基金办理延期或清算四项违规行为。公司应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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